- 基於產品為個人客製化之項目,以下項目皆不受理退換貨:客製化字母墜飾/客製化照片墜飾/個人訂製飾品項目/依消費者刻字需求之任一商品/依消費者需求訂製之材質、尺寸或變更顏色之飾品項目
- 基於產品為個人衛生用品,且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個人之貼身/衛生用品不在鑑賞期之規定內,且基於衛生安全原則,以下商品皆不受理退換貨:耳環系列商品/牙套系列商品
- 商品到貨7日內可無條件辦理退換貨手續,若超過期限恕不受理。
退回的產品必須保持全新未配戴、可轉售的狀態。被改變或損壞(划痕、個人使用痕跡等)的產品不符合資格,品牌方將會拒絕退換貨。
- 非產品瑕疵之因素,由消費者承擔往返之所有運費。
- 依造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,消費者享有7日鑑賞期,鑑賞期即法律保障消費者購物時能夠確認商品是否缺件、破損或放棄購買,該鑑賞期並非提供免費試戴7日,若產品因人為因素造成使用痕跡,基於法律品牌方有權拒絕退換貨
- 關於換貨,以新選購商品之金額需與原欲退商品等值或超出為原則,消費者需承擔往返之所有運費。當品牌方收到欲退換之商品後,消費者即透過匯款或網站頁面下單補足金額,完成以上步驟後,品牌方會將您所選購之替換商品寄出。
- 退貨商品必須原狀寄回,亦即回復至您收到商品時的原始狀態(包含包裝包材、產品本身、隨產品附贈之各形式贈品)。
- 經專業判定若產品屬人為因素損壞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- 退換貨之產品需自行包裝完善,切勿直接在包材上黏貼任何貨物單號,若因消費者疏於包裝造成產品毀損,恕不接受退換貨。
- 申請退換貨後,請主動向貨運單位索取單據,並保留至退換貨完成,以利日後查詢,若因消費者疏失導致貨物遺失,品牌方恕不承擔任何責任。
- 品牌方將於收到退換貨之商品並確認無異後,於15個工作日內進行退款或補寄。
- 退款金額即根據訂單之商品金額進行退款,非瑕疵品將不退還運費。